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须知

时间:2023-03-17 16:26来源:未知 作者:中医院宣传科 点击:
一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重要性
     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,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,申报国籍、户籍,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新生儿人生的第一证件,请妥善保管,以防丢失。
二、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有两种方式
(一)现场办理
必带材料:
1.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,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“授权委托书”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办理地点:章丘区中医医院办公楼四楼: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
办理时间:工作日:上午08:00-11:30   下午14:00-17:00
(二)线上办理
     关注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公众号,右下角“个人中心”绑定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号,选择“医疗服务”,点击“足不出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”,按照要求进行操作,上传新生儿父母信息后提交审核,证件直接邮寄到家。
三、办理期限
     建议自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。超过1年时间未办理的,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,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
四、咨询电话:0531--83276791
 
温馨提示:
1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前需确定新生儿姓名,名字需使用国务院公布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的汉字。办理完毕后,所有信息不予更改。
2.身份证须通过验证机具验证,并保证在有效期内,如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无磁者需到公安机关尽快办理,否则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将无法办理。
3.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。
4.现役军人因特殊职业确实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,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证明,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。
5.超过1年时间未办理的,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(包含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),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,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。
 
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流程

(责任编辑:中医院宣传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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