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重要性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出具的,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、血亲关系,申报国籍、户籍,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新生儿人生的第一证件,请妥善保管,以防丢失。二、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有两种方式 (一)现场办理 必带材料: 1.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如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,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“授权委托书”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 办理地点:章丘区中医医院办公楼四楼: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办理时间:工作日:上午08:00-11:30 下午14:00-17:00 (二)线上办理 关注“健康山东服务号”公众号,右下角“个人中心”绑定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号,选择“医疗服务”,点击“足不出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”,按照要求进行操作,上传新生儿父母信息后提交审核,证件直接邮寄到家。 三、办理期限 建议自出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。超过1年时间未办理的,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,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 四、咨询电话:0531--83276791 温馨提示: 1.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办理前需确定新生儿姓名,名字需使用国务院公布的《通用规范汉字表》中的汉字。办理完毕后,所有信息不予更改。 2.身份证须通过验证机具验证,并保证在有效期内,如身份证不在有效期内或无磁者需到公安机关尽快办理,否则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将无法办理。 3.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。 4.现役军人因特殊职业确实不能提供身份证件的,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证明,并注明其身份证号码。 5.超过1年时间未办理的,需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(包含首页、分娩记录、出院记录),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。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,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。 《出生医学证明》首次签发流程 (责任编辑:中医院宣传科) |